香港「反送中」行動,下午16時港警開始施放催淚彈以及以「布袋彈」攻擊群眾,據傳造成一位民眾眼部中彈,大量出血。
根據香港新民主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臉書照片,一位民眾倒地,有救護人員幫忙止血、處理,范國威表示,警方在立法會示威區開至少3槍,使用布袋彈及多發催淚彈。最後說明「有人眼中槍,大量出血」。照片曝光後不少網友質問「故意打頭還是人嗎?」
「香港民族陣綫」稍早前發布一段影片,提醒今晚準備增援的香港市民,「請做足防護措施」,影片中的主角眼角流血,不能證實與議員照片中傷者是非為同一人,網友多回應要影片主角儘快就醫治療。至於「防護措施」,就是以頭盔、護目鏡、耳罩,保護身體軟組織。
何謂「布袋彈」
根據了解,「布袋彈」是港警「警察機動部隊」於2004年引入,彈頭由特別製造的布袋載100至120粒鋁質、鉛質微粒,藉由減量火藥射程為5至20公尺,配合雷明登870泵動式霰彈槍使用。遠距離使用,中彈者會造成瘀傷;近距離使用,則產生一定的殺傷力。為較柔軟的非致命性防暴彈,目前有多國採用。
港警在立法會示威區開至少三槍,使用布袋彈及多發催淚彈。傳有學生眼部中槍,大量出血。 圖:翻攝自范國威 Gary Fan臉書
港警使用催淚彈、煙霧彈驅散「反送中」群眾。 圖:翻攝香港民族陣綫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