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村里長聯誼總會不滿《地方制度法》長達60多年來未修法,不僅村里長定位待釐清,連村里辦公室都得由村里長自掏腰包設置。聯誼總會總會長楊鑫坤痛批,現在《地方制度法》已是霸凌式、傾斜式的立法,造成村里長沒有資源服務百姓,因此他們要訴求,上至總統、下至村里長,都比照村里長只領事務費。

全台目前共有7760位村長、里長,但村里長其實無給職、無給薪,領取的只有每月補助村里辦公室的45000元事務費。為此,全國村里長聯誼總會約360位里長今天上午赴立法院會面立法院長蘇嘉全與朝野立委後,下午與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會談,訴求中央重視《地方制度法》制度的不合理。

楊鑫坤指出,《地方制度法》自1950年立法到現在都沒修過,台灣最自豪的是台灣自治,而自治的基礎在於村里辦公處,若把村里辦公處拆了,台灣的地方自治就會垮掉,但《地方制度法》這個議題長期以來在吵,因為這是霸凌式、傾斜式的立法,導致現在所有的基層百姓上繳的稅金,被中央高層一把抓,讓所有村里辦公處,沒有資源可以服務百姓。難道中央不需要修正嗎?立法院不需要去做定位的澄清嗎?

楊鑫坤說,村里長其實定位本來就清楚,在《地方制度法》總則第一章第五條中,有規範縣(市)得設縣(市)議會及縣(市)政府;鄉鎮市得設鄉鎮市民代表會;而村里得設村里辦公處,明明村里長也是民選的,卻只有村里辦公室需要由村里長自掏腰包。

楊鑫坤抱怨,現在村里長不是以前的村里長,所有重擔都在村里長身上,所有大街小巷、大事小事都在村里長上,比「7-117-11」,今天他們到立法院,主要就是希望立院各黨團要將地方自治正本清源,讓該編列的預算要編列。

楊鑫坤說,他們的主要訴求有兩項,第一是希望上至總統、下至村里長,都比照村里長只領事務費,呼籲從總統、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全部民選公職人員都得比照;第二是村里辦公處,未來必須編列年度公務預算。

而郭台銘下午與全國村里長聯誼總會座談期間,獲頒全國村里長聯誼總會「總顧問聘書」,郭台銘承諾,若他當選總統,一定會將該聘書放在總統辦公室,並設置村里長的專線,讓里長有什麼事、哪個里有問題可以隨時反映,不管颱風、天災、淹水等重大災難,將來都會採取直線作業,讓基層的聲音直接就傳到最高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