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輕率奪走人命的事件層出不窮,立法院朝野都有共識要修法。而立法院院會明天(31日)上午也將處理攸關酒駕刑責的《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修正草案。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招開記者會,抨擊民進黨政府的行政院版本的修法內容,有修跟沒修一樣,根本是打假球,行政院長蘇貞昌嚴懲酒駕的承諾跳票,令人遺憾,「酒駕零容忍」淪為口號。
目前《刑法》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有酒駕、服用毒品導致不能安全駕駛,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於死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國民黨團總召江啟臣指出,蘇貞昌今年2月曾經說過,「酒駕致人於死,等同於殺人」,法務部長蔡清祥也表態「酒駕致死將從殺人罪方向修法」,但行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初犯刑度完全沒有改變,第一次酒駕致死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5年內再犯才會加重刑度到無期徒刑;至於死刑,必須要確定有「故意殺人」的意圖,才能以死刑來論,因此遭到外界批評,相關酒駕罰則行政院有修跟沒有一樣,讓人憤怒和失望。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表示,不反對行政院提出修法版本,但對修法內容大大的不滿意,尤其針對首次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殘,行政院版竟然沒有加重任何刑責,社會大眾將難以接受,也是民怨之所在。
林美娜指出,實務上法官對酒駕致死的刑度判不到3年,這讓受害家屬情何以堪呢?但行政院版本讓社會大眾失望,也讓受害家屬非常不滿意,希望執政黨能考量納入立委提出的修法版本。
江啟臣強調,行政院版本連初犯最低刑度都沒有改,這是甚麼「酒駕零容忍」的態度?關於重罰的部分,國民黨團希望拉到無期徒刑、死刑,甚至不能容忍等到再犯才能處以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