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立委關注酒駕修法,紛提出刑法修正草案。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28)天排案審查,而政院版草案也在討論過程中出爐,由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提修正動議併入下午逐條討論,由於酒駕致死法定刑度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死刑的關鍵條文無法達成共識,最後會議主席段宜康裁示條文保留送交黨團協商。

行政院上午通過提高酒駕刑責的刑法185-3條修正草案,酒駕累犯致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酒駕致人於死,若情節重大,有故意殺人犯意,視同刑法殺人罪,最重可判死刑。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也排案審查刑法修正草案,下午進入逐條審查,由於法務部2月25日提出的部版,研擬朝酒駕再犯致死,視同殺人罪方向修法,但政院召集專家學者討論後,今天定案版本,最高判無期徒刑,成為朝野立委討論焦點。

國民黨立委沈智慧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主張「酒駕致人於死,等同故意殺人」,但對照今天政院提出的版本,根本就是在打臉自己,拋酒駕零容忍政策,顯然在「打假球」。

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回答,不管法律如何修訂,法官判不下去就是判不下去,他舉德國漢堡、士林地點署起訴個案為例說明,比如酒測值與行車紀錄錄器均顯示,完全沒有踩剎車且闖紅燈撞傷人,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這也符合政院版本中,針對酒駕行為,若斟酌證據確認是直接故意,最重判死刑。

針對前天通過的《道交條例》,加重酒駕行政罰鍰。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提議,若被測得0.25酒精濃度以上、「無肇事」的酒駕者,改為道交條例賠錢就好,把肇事與否分開討論。對此,蔡碧仲認為,此舉可能會陷入酒駕除罪化的疑慮,且在人人喊打酒駕的社會氛圍下,恐無法理性探討。不過,他認同是非常好的方向,未來也要整體地把酒駕、毒駕、蛇行、超速等一概考量,因此最後相關主張不予增訂。

針對酗酒成癮禁戒,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均提案修法,不過,蔡碧仲認為,酗酒成癮的問題涉及到衛生醫療等問題,並須與衛福部研議、討論配套,且目前戒酒問題尚無給付、經費難以評估,需要給時間規劃,最終主席段宜康裁定,相關修法不予增訂。

歷經1個半小時的審查,酒駕修法難凝聚共識,段宜康裁示,刑法185-3條修正草案全部保留,全案交由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