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去年4月指控,時代力量黨工林效先持有大量二級毒品,當時王浩宇痛批時力主席黃國昌,做為年輕世代的偶像,怎麼可以縱容黨內有人持有毒品,應向社會大眾公開道歉,並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說,「若無這件事,願退出政壇」,但事後台北地檢署因無法證明該批毒品與林有關,且也未驗出毒品反應,給予不起訴處分,對此,林效先今(27)日在臉書表示,要告王浩宇誹謗。

林效先在臉書以「還原事實經過 提告王浩宇」為題寫道,在去年3月底時,郵差到他承租的工作室投遞郵件,不過收件人名字不是他,所以拒收該郵件,不久後,檢警單位便攜帶此郵件上門,以內容物疑似毒品為由,在工作室進行搜索,但當時警方沒有在他身上或工作室裡搜尋到毒郵票、毒蘑菇,以及任何毒品,且當時驗尿也無毒品反應。

林效先也提到,事件發生時,他在時代力量工作,第一時間主管林昶佐相信他的清白,認為調查期間不應影響他的工作權益,但王浩宇隨即多次舉辦記者會、開直播,爆料林效先持有二級毒品「毒郵票」,更指控他運輸販毒,讓這個消息出現在各大報,政論節目,甚至在中國時報頭版大佔篇幅,讓林效先不只要接受司法的調查與媒體的霸凌,最終失去工作,在人際與經濟上都孤立無援,林效先說「過去一年的司法調查中,我活在不知何時會含冤入獄的恐懼中」,並批評王浩宇身為民意代表,應為公益發聲,而不是打壓抹黑,決定對王提告誹謗。

時代力量黨工林效先決定告王浩宇誹謗。   圖:翻攝自Shawshank Lim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