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來了,政府又要大喇喇的假藉打假新聞來箝制言論自由了,而且竟然動用「刑法」,用關三年來恐嚇百姓,簡直是搞新的「文字獄」。

行政院會昨(18)日通過刑法等相關修正草案,未來透過廣播電視、網路散布謠言與不實訊息,得加重其刑1/2,最多可關3年。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指出,如先前麻豆文旦被倒水庫的不實報導,所造成的危害不亞於網路,未來類似案子將可適用。

麻豆文旦倒水庫的假新聞,在0316立委補選時引發爭議,圖中為參加台南'立委補選的國民黨籍候選人謝龍介。 圖 : 翻攝自youtube

動用刑法還不夠 再加重1/2刑責?

對言論自由動用刑法就夠恐怖的了,民進黨的大官們惟恐不夠辣, 還硬要加上1/2的刑責,刻意讓言論自由的犯罪者們,連個獲得緩刑的機會都沒有就要鋃鐺入獄。

為保障言論自由,世界各國在立法上都採取對被告的寬鬆原則,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蘇利文案的「善意傾向原則」,即依行為人所提證據,而有理由認為其確信為真者,即無犯意可言,而因此罪僅處罰故意。

不過台灣現任的執政者顯然不懂甚麼叫做「刑法謙抑原則」,甚至還嫌刑法太溫良恭儉讓了,於是刻意要將刑法違反言論自由的部分要加重其1/2的刑罰,大開全球民主倒車。

藉打假新聞掩飾政府貪瀆無能?

小英政府一直怪罪去年1124縣市長選的大敗,都是被假新聞害的,眼看2020總統大選又再逼近,從去年起,綠營就積極修法要全力防堵他們口中所謂的「假新聞」。

政府機構資源豐沛,有錢、有人、還有最先進的情治偵蒐器材,在政府與民間資訊嚴重不對等的情形下,民間即使對政府執政有任何不合理處提出質疑,在高官們刻意的隱瞞遮掩下,也很難立即拿出具體數字證據出來,因此在媒體揭弊的過程中,很容易受到政府打壓,並被定調為假新聞。

而政府也可以堂堂藉著高喊打擊假新聞的口號,實際上打擊新聞自由來掩飾自己的貪瀆與無能。

媒體本該是政府的監督者,卻被政府以打擊假新聞的藉口而反過來受到政府監控,這對台灣民主自由將是一大傷害。

網路世界的寒蟬效應

政府要打擊假新聞,對象是媒體;要打擊假消息,目標則鎖向全民。

在網路的世界哩,民眾常常手指一劃,新聞與消息就瞬間轉傳出去,其方便性也造成了龐大的病毒效應。

一旦某個消息在散布出去後,被政府說成是假消息的話,會有甚麼後果? 是只有原始傳播者有罪? 還是所有轉貼的人通通有罪?

在網路時代,始作俑者根本難以尋覓,不然就是在國外讓你抓不到,想要言論獵巫的政府會找誰來做替罪羔羊? 如果轉貼人數眾多,誰會被告? 恐怕要靠機率與運氣,抓到誰罰誰,隨便抓幾個街口示眾,這將對網路世界造成寒蟬效應,而網路的言論自由空間也將因此受到壓縮。況且動不動就喊出關三年,這對人民也是直接的恐嚇。

國民黨舉行「蘇貞昌揉躪NCC」記者會,NCC主委遭撤換,國民黨質疑NCC已喪失它的獨立公正性。

假新聞誰來界定?

政府是最大的說謊機構,讓他來決定甚麼是假新聞,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而目前有權力管假新聞的NCC,也在主委可讓行政院長任意撤換後,早已喪失的它的獨立公正性。

謝步智觀點》最大的說謊者要管假新聞? 還有更荒唐的嗎? 

至於行政院目前與line及幾個民間查證中心搞的事實查核中心,請line與這些機構先說請楚,到底有沒有跟政府拿錢? 否則給人拿錢辦事的感覺,難以說服社會大眾。

其實,最好管理假新聞的辦法,還是應該回歸媒體自律,除了媒體的自我審查,跨媒體的自律組織也應建立以昭公信。除了自律,法律及民間團體也可對媒體的不當作為形成約束。

政府可對它所認定的假新聞提出澄清,甚至提出告訴,至於如何界定假新聞、甚至對此開罰,為免球員兼裁判還掉幾滴鱷魚眼淚,實在不勞政府憂心。

強修惡法 小心將來反撲上身

為了即將來臨的總統大選,民進黨挾著目前全面執政的優勢,行政與立法部門聯手起來箝制新聞與言論自由,這種為一時權力而傷害國家社會長期發展的做法,實在不可取。

民進黨諸公可曾想過,萬一將來換黨執政,而國民黨或其他黨派樂得利用這種惡法來壓制反對黨與媒體時,到時要被關三年的,恐怕是當初立下這些法條的你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