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委員會4月15日將審議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法草案。就在4月9日全國超過50個家長和教育團體發布聯合新聞稿表示,為了不讓「不適任教師」繼續留在教育現場荼毒年幼的學生,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法草案特別訂定在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時,得增聘外部委員,讓未兼行政職的教師代表低於二分之一。他們表示,支持教評會於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應納入外部委員,使未兼行政執教師比例不過半。
這份聯合新聞稿最令人感到驚駭的是這段話:「家長團體指出,從教師團體的論述來看,總是推給學校校長的不處理,以及外界對學校老師的汙名化;但現在的校長遴選制度中,縣市教師會及學校教師會才是老大,如果校長不如教師會代表的意,想選上校長恐怕比登天還難。」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聯名發表新聞稿的團體竟包括「全國校長協會」!
全國校長協會究竟是無知?還是無恥?竟然會在這段話上聯名!
果然這份聲明出來後,排山倒海的反彈聲浪隨之而來。譬如署名「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即表示:「以嘉義縣校長遴選委員會為例,委員共15人,105年尚有兩席教師會推派代表,106、107年僅剩一名教師會推派代表,等於僅佔了1/15的選票,試問1/15的選票,是如何掌控校長遴選???這50多個團體不明就裡,聯名背書這些聲明稿卻夾帶錯誤消息,根本是假新聞散布聯盟。」「這些委員也包含上述遊說團體,席次還更多,難道他們只負責領出席費不做事嗎?」
有網友隨即表示:「現在的校長遴選制度中,如果能讓只有一票的教師代表,那僅有的一票,像聯合國的常任理事國一樣,或許才有可能1>15的價值吧?!」這句話真是充滿反諷,真實世界校長遴選制度就是沒有否決權!
還有網友講得更露骨:「很簡單的原因,不法/不公正的作為只要有一個外人在場,這個外人就可以產生1>15的效果。」對!莫非是遴選過程中,有什麼不能告人的秘密,一人才足以否決全部。否則筆者真的無法理解教師會代表憑什麼有此威力!如果不是這樣,懇請全國校長協會為我們解惑。
台中教師會理事長洪維彬更撰文表示:「校長遴選制度依《國民教育法》或是《高級中學教育法》是必須經『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才得出任,而遴選委員會委員是縣市政府聘任,有的縣市甚至沒有教師會代表,何來『是老大』?舉例來說,台中市的校長遴選委員會有15席,分別是含召集人(局長)1人、副召集人(副局長)1人、教育局主管代表3人、專家學者2人、校長代表2人、家長會代表3人及教師代表3人組成,且校長遴選成功與否,須獲得半數委員同意才行,若把教師代表3席(佔1/5),說成「老大」,真不知置其他4/5委員於何地。」洪維彬進一步指出:「筆者曾連續擔任過4年委員,每年均有現任校長連任或調任未成功,這些校長候選人為什麼會有半數以上委員認為不適合,應該心裡有數,更不用說校長遴選常有潛規則的協調會議,經常是一校一人的單一遴選,若非真不適合該校是很難中箭落馬的。」這段話客觀真實地呈現校長遴選的現況,筆者非常同意,不知「全國校長協會」同意否?
其實「萬年家長會」袒護「(KMT與DPP)黨國校長」搞黑箱,這才是教育界的毒瘤!為何萬年家長會將目標劍指基層教師?為何校長協會結合萬年家長會鬥爭基層教師。各行各業都有敗類,基層教師有敗類,各級校長敗類比例更多,藏在萬年家長會裡的敗跡劣行更是罄竹難書!為何校長貪贓枉法、藏汙納垢有人罩?為何校長普遍的風評都比基層教師差,但解聘校長卻難如登天!
一旦修法通過,「教評會於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應納入外部委員,使未兼行政執教師比例不過半。」試問「外部委員」從何而來?由「(KMT與DPP)黨國校長」聘請嗎?那麼真正受到傷害的將是優師而非惡師!惡師自有他和校方行政的潛規則,讓他繼續練就金剛不壞之身;但優師呢?你只要敢挺身踢爆校方的黑箱,就準備接受來自校方的秋後算帳!從台北市中山國中蕭曉玲老師,到新北市鷺江國小劉芳君老師,不都是如此嗎?
校長遴選已經是一條鞭的利益共構,牢不可破,堅不可摧。我想大家比我明白,要當校長該拜的碼頭是誰?台灣的教育,再不從校長的遴選,和不適任校長的淘汰做起!那麼許多教職員工們,在教育的第一線看著胡作非為的校長,可以覺得事不關己,可以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甚至還可以為了自身利益,為虎作倀淪為校長的打手與白手套!那台灣的教育從根源爛起,時日不遠了。
不救台灣教育則已,如果要救台灣教育,就該將那些頂著「家長」面具的土豪劣紳──為了利益不擇手段,卻堂而皇之以家長協會理事長之名,將黑手伸進校園的「萬年家長」清理乾淨(當然不是指多數家長皆如此,但只要少數就可能危害深重)。讓「校長遴選」無需再看這些土豪劣紳的臉色,讓有些高官不要再被這些人「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