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28)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同樣詐領助理補助費的童仲彥秦儷舫,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卻大相逕庭,童仲彥詐領助理補助費12萬,重判7.5年,而秦儷舫詐領228萬,只判2年、還可緩刑,且秦儷舫貪污長達6年、高達78次,黃國昌怒批判決離譜且無法接受。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涉詐領助理補助費遭判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但同樣詐領助理補助費的另一名前市議員秦儷舫,不但刑期不到童的1/3,還可緩刑5年。黃國昌在臉書表示,兩者的差別並非只有在「秦儷舫認罪」而「童仲彥不認罪」,在秦儷舫的判決,法官除了認罪依法減刑之外,還進一步以秦儷舫「顯可憫恕」為理由,再減第二次,且秦儷舫貪污長達6年、高達78次,黃怒批到底是哪門子「顯可憫恕」?

黃國昌表示,曾數度嚴詞批判、呼籲台北地檢署提起上訴,他調侃自己說,「可能是我人微言輕、媒體也不太關注,法務部與台北地檢署完全不鳥我」最後以「沒有必要」為理由,宣布放棄上訴,等於認同台北地院這個可恥判決。台北地檢署這種作為,到底是哪門子的反貪腐?還是這種輕輕縱放的恩典,只對特定政客才有?

他強調,這種判決赤裸裸地展現了何謂權力的傲慢,「如此的司法、如何能不改革?」

童仲彥詐領助理補助費12萬,重判7.5年,而秦儷舫詐領228萬,只判2年、還可緩刑,且秦儷舫貪污長達6年、高達78次,黃國昌怒批判決離譜且無法接受。   圖:翻攝自黃國昌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