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新北市空氣品質,新北市府提出「減少一座燃煤電廠污染量」計畫,針對固定、移動、逸散等三大面向提出七大管制作為,除了針對轄內21家使用燃煤業者於今 (108) 年底將不再展延生煤許可,同時輔導10家瀝青業者改用天然氣,藉由燃煤退場及輔導管理瀝青廠,改善空污問題。 

環保局長劉和然表示,依據過去執行燃煤鍋爐效能驗證檢測結果發現,燃煤鍋爐所排放空氣污染物在經過防制設備處理後,粒狀物排放仍為燃氣鍋爐的15倍,硫氧化物與氮氧化物則分別為10倍與3倍,顯示燃煤的空氣污染程度確實遠高於燃氣。此外,使用燃煤以染整業及洗衣業居多,雖然使用成本較低,但燃燒效率只達六成五,還會產生灰渣、排放黑煙等問題,而現行燃氣鍋爐不但燃燒效率高,也不會排放粒狀物,可逐步取代燃煤鍋爐。 

環保局持續針對燃煤鍋爐推動各項空氣污染管制措施,包括增加定檢頻率、進行防制設備效能驗證、設置污染排放及即時監控機制,除了在105年7月28日公告不再核發新設工廠的生煤使用許可,並規範燃煤鍋爐最遲於今年底退場期程,目前已有超過6成業者開始進行或規劃鍋爐設備汰換作業,改用較低污染的油或天然氣為燃料。 

環保局指出,新北市有10家瀝青廠分別位於汐止、鶯歌、樹林區,其所造成的異味問題長期困擾附近居民,陳情案件居高不下,每年多達400件以上,因此環保局針對瀝青廠採取4個管理手段。首先推動瀝青業自主管理,將異味處理設備納入該業別的操作許可證規範內容;其次要求將燃料油改為天然氣,搭配加嚴排放標準以持續進行污染物減量;最後則要求業者於109年底前應設置粒狀物(不透光率)連續自動監測設施。 

目前10家瀝青業者已有4家已完成燃料油改氣作業,另外6家管線施作中;粒狀物空氣污染物自動監測設施部分,有1家完成設置。環保局表示,經輔導後,陳情案件已有逐步下降趨勢,預期全部完成後,可有效改善瀝青廠周邊空氣品質。 

環保局補充,業者若需改造或汰換鍋爐,相關設備或管線可向市府經發局申請補助,工業鍋爐相關設備最高可補助50萬、管線鋪設最高補助20萬,相關資訊可上市府經濟發展局網站查詢。

新北市環保局稽查人員於工廠內進行空氣污染查核。   圖: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