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拋出「自由經濟示範區」議題,財政部指出,示範區屬經濟特區性質,造成區內區外不公平待遇;國發會表示,現有自貿港區機制加上強化經濟自由措施,不必就特定區域重啟過去政策。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1日邀請財政部長蘇建榮報告「重啟設置自由經濟示範區」,並備備詢。蘇建榮在書面報告中表示,為避免造成區內區外的不公平待遇,建議在六海一空自由貿易港區現行基礎下,促進經濟發展。

根據報告內容,財政部強調自由經濟示範區屬經濟特區性質,造成區內區外的不公平待遇,且若未來得於各縣市設置,預期示範區業者數量將大幅增加,以海關有限人力,恐無法有效掌握貨物進出及控管貨物流向,易生貨物遭流用或管制品流入課稅區等相關問題,在管理面將面臨極大挑戰。

報告指出,台灣現行已設立自由貿易港區且相關法令規範及運作機制甚為完善,建議在現行基礎下,賡續推動該區發展多元營運模式,創造高附加價值產業,以促進經濟發展。

財政部報告指出,台灣已建置自由貿易港區,分布地點包括基隆港、台北港、蘇澳港、台中港、安平港、高雄港等六海港,及桃園航空一空港的自由貿易港區,其功能與自由經濟示範區具相似性,屬境內關外經濟特區,實施至今相關法令規範相當完備,目前港區事業家數計有114家,107年貿易值達新台幣7599億元,較106年6928億元,增加671億元,成長率9.68%。

財政部指出,鑑於近年國際組織對相關國家租稅優惠制度進行檢視,各國運用租稅工具態度漸趨保守,台灣提供的相關租稅優惠應符合國際檢視標準,以避免構成有害租稅慣例,而被國際組織列為稅務不合作名單,影響國家競爭力。

行政院國發會昨晚也發布新聞稿表示,目前自貿港區機制仍在運作,加上近年政府推動許多強化經濟自由措施,例如吸引人才、法規鬆綁等,近期在傳統基金會經濟自由度國際排名全球第10,也顯示這些政策已獲得國際肯定,這些政策都在全國推行,成果全民共享,並無必要就特定區域重啟過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