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公司不滿被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凍結名下資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月間裁定駁回。最高行政法院今天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高行更裁。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去年10月9日決議,中影股份有限公司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並凍結包括西門町新世界大樓、中影八德大樓、中影文化城等中影旗下資產。

中影公司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1月間認定本件不符停止執行要件,有難以回復損害及有急迫情事,裁定駁回。中影提出抗告。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依黨產條例受處分的主體,是否會面臨「難於回復損害」的急迫情事,屬個案判斷議題。應該考量中影公司是否自始即屬國民黨附隨組織,還是後來成為附隨組織。

最高行政法院表示,如果中影公司屬嗣後附隨組織,即有獨立於國民黨之外的第三資本主,在判斷「難於回復損害之急迫情事」是否存在時,第三資本主的利害應納入考量中。

此外,當「附隨組織」屬「企業」時,也要一併考量「確認中影公司財產為不當黨產」的處分規制效力,對中影公司營運活動是否會造成重大威脅。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本件尚有部分權重因素事實未經調查,有必要由中影公司提出更具體的數據資料,並經兩造攻防後,才能得出判斷結論,因此裁定發回更裁

中影118億元資產分配圖。   圖:黨產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