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國台辦公布「對台31項措施」滿周年的實施成效及對台影響,大陸委員會今(27)日表示,一年來中國各地方和各部委配合北京促統政策,已出台幾千項配套措施,但多屬於形式上的政令或法規宣示,相關內容不改其「名為惠台、實則利中」的本質,注重包裝而忽略對台的實質權益保障。也因此,據統計,台商去年赴中投資金額為85億美元,較前一年減少8.1%,連續3年負成長。
中國去年公布的「對台31項措施」在實施周年後,陸委會表示,經相關機關評估,對台影響仍屬有限,據相關統計,107年台商赴中投資金額為85億美元,較前一年減少8.1%,連續3年負成長,很多台商反映未感受優惠,在中國投資日益困難;106年國人赴中就業為40.5萬人,持續呈下降趨勢;學生赴中就業、實習人數及教師赴中任教均未大幅成長,台生赴中就讀「高校」約3千餘人,遠遜於赴其他國家留學的3萬多人。
對於國台辦改變宣導方式,推出「31條APP」及「受惠」樣版,陸委會認為,這是意圖誇大實施成效,反而凸顯其「惠台」名不符實。事實上,許多台商反映適用上仍有許多困難或無「受惠」感受,例如:領取「居住證」後,在辦理信用卡、搭乘高鐵或飛機等,仍未能享有「同等待遇」之便利。
而在惠台31項措施中,有多項係中國因應經濟發展及美中貿易衝突需要,藉此強化對台科技產業技術及人才磁吸,並擴大台灣經濟對中國之依賴。惟因「中國製造2025」已引起國際警戒,經濟成長下滑亦影響對台企業的吸引力,其吸納台灣經濟實力的意圖實難達成。其主要目的在於利用片面開放措施深化兩岸融合,意圖拉攏台灣民心,分化台灣內部,以加速兩岸統一進程。但因北京宣布不放棄武力犯台,再加上外交打壓,製造兩岸和平發展的人為障礙等,因此,再多的融台措施也難以拉近兩岸的距離。
陸委會提醒,在惠台31項措施外,中方若干配套措施存在的風險亦不容忽視。例如:對在中國的台灣人核發「居住證」,以「便民」之名,將我國人納於其管制下,挑戰我國法律對兩岸人民區隔的界線,削弱我國主權,對個人亦有隱私遭監控及成為徵稅對象的風險;形式上取消台灣人民在中就業需申請「就業證」的規定,但實際上仍面臨差別待遇及當地職工排斥問題;將在中國的台灣人納入「五險一金」的社會保險,未必符合國人實際需要,且加重國人負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