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舌男團「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本名胡睿楷)去年因涉嫌撿屍性侵,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依乘機性交罪嫌起訴胡,台北地院今(13)日判胡2年徒刑。

北檢指出,去年6月17日凌晨,被害女子與胡睿兒在台北市夜店相遇,兩人一起跳舞、喝酒及拍照,凌晨3點左右,她與胡離開夜店,在地下一樓梯間平台,她不勝酒力癱軟在胡的身上,胡將她放倒在地,掀裙欲性侵。

北檢說明,胡睿兒將被害人拉到後方電梯間的暗處,從後方掀裙硬上,女方因搖晃而醉吐,胡才罷手,在一旁「DIY」,事後獨自離去。直至凌晨4點半,大樓清潔工發現被害人衣衫不整躺在電梯間,向警方報案。

根據檢方調查指出,胡睿兒當天穿白色衣服,女方穿暗色,監視器畫面明顯呈現「女上男下」的側臥姿勢,女方指控,當時她想出去透氣才跟胡睿兒離開,但胡卻趁她酒精發作、意識不清時性侵她。

特別的是,胡睿兒與妻子林采緹結婚2016年一同捲入「呼麻」案,北檢當時將2人處分緩起訴,但現在胡睿兒又涉性侵,北檢去年11月公告撤銷胡的緩起訴,前天依毒品罪嫌起訴胡並聲請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