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網紅貴婦奈奈(本名蘇陳端)和丈夫黃博健、公公黃立雄等5人涉嫌捲款10億元潛逃至加拿大,台北地檢署於1月8日依涉犯詐欺罪正式對3人發出通緝令,通緝時效至2044年為止,長達25年。昨(9)日證實貴婦奈奈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攔下,並隨即提出難民申請,似乎已有打算長期滯留,但相關具有專業專家表示,貴婦奈奈的難民申請,極有可能被拒絕。

貴婦奈奈等人在1月5日入境加拿大,但遭加拿大邊境服務局攔下,貴婦奈奈立即表明黃博健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更當場向加方提出難民申請,邊境服務局也依法受理。台灣移民署雖有告知加方3人遭通緝的消息,但礙於台加雙方沒有司法互助的協議,因此無法有更積極的作為。

有專家表示,加國的難民申請條件受理容易,但貴婦奈奈的難民申請可能會被駁回,因為難民申請條件須符合難民地位公約規定之身分或證明返回母國將遭受生命威脅的原因才能成立,不過纏訟至少需要1至2年時間,未來可以「持續上訴」,貴婦奈奈等人仍能繼續滯留加國,免回台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