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為了吸引台商回流,宣布廠商只要條件符合,就可適用「外勞預先核配、1年內免定期查核」的優惠措施。台灣勞工陣線今(8)天表示,這樣的做法公然違反就業服務法「本勞優先」原則,勞動部必須立即停止執行。對此,勞動部澄清,台商雇主仍須依法走相關程序,並無違法問題。

行政院今年再度提出「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只要是符合條件的企業,就能適用「外勞預先核配」辦法。台灣勞工陣線強調,根據就業服務法,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即使聘僱外勞,也要等到無法招募足夠的本國勞工之後,才能申請聘用外勞。台灣勞工陣線指出,行政院吸引台商回台的方案,明顯違反就服法第42、47條的母法精神。

台灣勞工陣線表示,行政院在2012年底到2014年底也曾執行以「外勞預核制」吸引台商回流的方案,但成效不彰,2015年的「固台投資方案」也草草結束,顯見這種以特別優惠措施來提供水電、土地、資金、租稅與外勞人力的做法,無法吸引中國的台商回流。

對於台灣勞工陣線的質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強調,根據規定,雇主聘僱外勞前,一樣要有聘僱招募本勞的相關程序,並沒有為了吸引台商回流而放鬆規定,所以沒有違法的問題。

薛鑑忠進一步指出,外勞預核制還需要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之後才會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