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楊姓女子要棄養認領年餘的品種貓,竟將貓咪裝入紙箱打包,請快遞公司寄送板橋動物之家。新北市動保處追查後,以違反動保法惡意棄養、未注射疫苗,開罰楊女6萬元,後續將再追查快遞公司是否知情仍收貨運送,若查有陳述不實,將函送法辦。

動保處長陳淵泉說,這是新北市首度發生民眾將活生生的寵物打包,再快遞棄養的惡劣案例,呼籲飼主若無法續養寵物,更須為寵物處身設想,向動保處申請不擬飼養手續,透過媒合負責任的續養飼主,幫毛寶貝們找到新家,善盡飼主責任。

新北動保處所屬板橋動物之家,在107年12月11日中午有快遞公司由快遞員騎機車運送包裹並要求簽收,包裏外觀是一般家電的長方體紙箱,四周封死,僅在上方留有握把的孔洞,包裏立放在機車腳踏車板處。

快遞人員一到動物之家,動保員納悶怎麼會有包裏,沒想到用手電筒往包裏內一照,發現裡面竟有一隻約3歲多的波斯短毛貓,瑟縮在紙箱內,此外就無其他物品或任何隻字片語。

因行徑誇張,動保處隨即介入調查,經快遞人員聯繫寄件人,得知居然是飼主快遞貓隻要動物之家辦理棄養。

動保處循貓咪身上的晶片及快遞資料,約談住新莊的楊姓女飼主,楊女表示,貓咪是她一年多前到桃園動物之家認養的,因左後肢不良於行,曾進行針灸等治療,但遲無起色,因為沒有時間照顧,也沒時間親自到動物之家,才請快遞送貓咪到板橋動物之家。

快遞公司表示,公司提供服務是以手機App預約取件之速遞服務,並不會過問委託人所運送物品內容,經動物之家告知,才驚見「貨物」是隻貓咪。

陳淵泉說,經查該快遞公司有明文規定不得載運活體動物,後續將查證公司說明託運的情形是否屬實,若查證為不實陳述,將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函送。至於楊女以私人時間不足等理由,未親自辦理申請媒合新飼主與不擬飼養等程序,就交由快遞公司運送貓咪,如此行為違反動保法不得棄養動物的規定,開罰3萬元;另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未具一年內狂犬病疫苗施打證明,裁罰3萬元。

他說,若想停養寵物,可向動保處或動物之家洽詢,透過「毛寶貝幸福轉運站」媒合新飼主,為期30天。若未尋得欲飼養的新飼主,則由飼主盡完責任,如打晶片、狂犬病預防針及結紮後,再交動物之家進行收養。貿然使用快遞運送寵物,除引發社會觀感不佳,更會因違法遺棄寵物而受罰。而快遞使用的裝置物品規格,不符動保法規範運送動物的規定,可能使動物因通風不良而窒息,若無提供乾淨飲水,易造成動物緊迫。

陳淵泉強調,新北市倡導友善動物城市精神,也包含優質飼主責任,飼主若恣意使用法規之外的方式,很難說服屬合法申請不擬飼養寵物,違法受罰將得不償失。

快遞公司的快遞員以機車運送被紙箱裝著的貓咪。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遭棄養的波斯短毛貓瑟縮在紙箱裡。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