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造船集團董事長陳慶男涉海軍獵雷艦弊案遭羈押,羈押期本於6日屆滿,高雄地方法院認為陳慶男明明有相關證據在,卻矢口否認偵查時坦承的犯行,罪嫌重大,今(4)天裁定再延長羈押2個月,並駁回陳慶男降低追加保證金到新台幣3200萬元的聲請。

陳慶男涉詐貸63億元,高雄地檢署偵訊期間諭令800萬元交保,全案起訴移審高雄地方法院,去年6月開庭發現同為被告的次子陳偉志棄保潛逃,追加保釋金1億元,陳慶男籌不出錢遭羈押。高雄地方法院10月考量陳慶男近78歲高齡,身體狀況不佳,延押恐影響健康,裁定准予停押,降低交保金,從1億元降至3200萬元。

然而隔天家屬就籌足錢辦保獲釋,檢方不服,認為陳慶男掌握旗下漁業、投資及水產公司,具金融實力及潛逃能力,仍有羈押必要,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便發回高雄地院重審,11月改裁保釋金加碼2000萬元,陳慶男因家屬籌不出後還押。

高雄地方法院指出,檢察官以被告居於本案主導地位,就涉案犯罪情節有飾詞卸責情形,逃匿以規避審判程序及刑罰執行的可能性甚高,客觀上足認被告有畏罪逃亡動機,且被告之子陳偉志已棄保潛逃,難保被告不會循陳偉志的管道逃亡,求處有期徒刑30年、併科罰金10億元的重刑。

而陳慶男還押後聲請降低保證金至「原價」320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今(4)駁回降低追加保證金並以此保釋金解除羈押的聲請,並裁定陳慶男從民國108年1月7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但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審判期間羈押被告,第一次3月,延押每次2月,最多延押3次,陳慶男從2018年6月4日起羈押,9月首次延押,若一直沒籌到2000萬元的保釋金,陳慶男到2019年3月3日即可無保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