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前部長葉俊榮在去年底無預警同意聘任管中閔台大校長,此舉引起各界譁然。中央研究院院士陳良博、周昌弘及部分台大退休台大教授發起連署,指出葉俊榮已經嚴重違反行政倫理及公務員忠誠義務,呼籲政府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及訴願法第58條第2項的規定,在本 (1) 月7日以前撤銷教育部聘任管中閔的違法處分。

為了處理管中閔案,教育部已經換了3位教育部長,但該事件仍處於僵局。不過,在去年底,前部長葉俊榮突然無預警通過聘任管中閔案,並召開記者會譴責此次台大校長遴選有重大不符正當法律程序。葉俊榮也批評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對法律視若無睹,歷經六個月不依法補正,最終為了尊重大學自治,同意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但事後行政院對此立即表示完全不予同意,總統府亦同時宣布事先不知葉俊榮的個人行動,事後亦不認同其行為。

陳良博等人所發起的連署提到,葉俊榮此一荒謬至極之舉動,舉國錯愕嘩然,然而,這是他放行管中閔的「死(離職)間身份」的最後手段。該連署指出,葉俊榮在記者會隔天中午前往行政院向院長賴清德報告之前,即將聘任公文簽批並以最速件送達台大,並事先寫好辭呈,一見賴清德就提出,雖然賴清德立刻批准,然而公文早已先行送出教育部公門,造成木已成舟之結果。

連署書指出,葉俊榮處心積慮,自動請纓擔任教長一職,以遂完成所受聘任管中閔任務,並在召開記者會前,先向反對黨立委通知交心等違反行政倫理及公務員忠誠服從義務的經過,歷史將對他留下「死間成功,叛將風雲」。連署書呼籲,政府應依法限期撤回任命管中閔的違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