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針對蘋果7款手機發出禁售令,但蘋果委託和碩製造的產品不受此限制。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於今(13)日表示,雖然尚未看到正式文件,若消息屬實,應是和碩的智財權覆蓋率已經過關。

據了解,蘋果公司(Apple Inc.)遭到美國晶片製造商高通(Qualcomm Inc.)控訴手機涉侵權,蘋果則指高通違法收取過高的權利金,雙方的專利訴訟歷時近2年,日前,中國福州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涉專利爭議的7款蘋果iPhone手機禁止在中國境內銷售。

然而,根據陸媒第一財經報導,此裁定書並不適用蘋果委託和碩製造的產品。也就是說,蘋果委託和碩公司製造的產品並不受此限制。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於今(13)日出席2018未來科技展,受訪時說明,如果真的被豁免,原因可能是科技產品所用到的智財權,童子賢說,「我們該取得都取得了,對方檢查文件發現,公司製造和銷售的產品都已經取得授權,這也跟公司面對智財權態度比較誠懇並給予尊重有關。」

童子賢進一步表示,和碩擁有非常多的專利,也和許多主要品牌,包含IC研發者、軟體研發者做過互相授權,童子賢也說,若有一些超過互相授權範圍,和碩也會支付相關費用,並誠實申報,在這種情況下,就有可能會有外傳豁免的言論。但童子賢也強調,「一切以正式法律文件及相關兩家科技公司的正式公告為依據,目前並沒有看到原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