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嘉義縣長任內涉洩露工程底標 陳明文遭判刑6月定讞社會 / 彭嘉寧綜合報導發布2018.12.13 16:45分享按讚字級收藏留言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於縣長任內涉洩密罪遭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圖 : 蔡坤龍/攝(資料照片)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被控在嘉義縣長任內,洩漏污水下水道工程底價給工程廠商,二審時被依洩密罪判刑6月,最高法院今天(13日)裁定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本案是民國96年陳明文在嘉義縣長任內發生,陳明文涉嫌洩漏民雄污水下水道工程底標價格給當時的偉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賴文正,結果偉盟公司以低於底標20萬元價格得標。嘉義地檢署認定陳明文涉嫌圖利廠商,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陳明文。 陳明文一審時獲判無罪;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07年9月以洩密罪改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陳明文上訴,全案定讞。 延伸閱讀違法讓3空姐夜間工作 華航挨罰興訟敗訴勉予同意林美珠閃辭台灣金聯董座 政院:不忍她繼續被傷害 #社會 #民進黨 #陳明文 #嘉義縣 #洩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