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韓國瑜昨天在「告白」影片中談及「民進黨的選舉奧步跟抹黑」,並以高雄市的選舉為例指「像是謝長廷、吳敦義的錄音帶事件」,駐日代表謝長廷今(21)日在臉書貼文拿出2項證據,駁斥韓國瑜「自己什麼都不知道,就攻擊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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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今天在臉書上公佈檢察官對吳敦義的起訴書,以及吳敦義被高雄地方法院判有期徒刑10個月的判決書,作為駁斥證據。他強調,「犯罪事實就是吳陣營散佈抹黑我的錄影帶和錄音帶。」同時他也認為,雖然當時高院認為該事件是吳敦義陣營所做,但吳本身並不知情,因此改判吳敦義無罪。

「問題是吳陣營做的,自然是國民黨的奧步,怎麼會是民進黨?」謝長廷認為,這是不實的指控,並為民進黨辯駁。

至於另一捲緋聞錄音帶,謝長廷指出,法院已經認證錄音帶不是他提供,而誣告他的陳春生、林宏明兩人也都判決有罪入監,並賠償他共230萬元,針對這次事件,謝長廷聲明希望不要再被扯入錄音帶爭議的事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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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提供2項證據駁斥韓國瑜指控。   圖:翻攝謝長廷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