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緊咬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家族的又昱公司逃漏稅,今天(16日)再度出面指控,文化大學大群館用地,有81%是侯友宜妻子任美鈴持有,19%是又昱公司持有,又昱公司在那塊土地上蓋了大群館作為營業使用,若侯妻沒有向又昱公司收取地租,就有逃漏稅的問題。

段宜康在黨團召開「老闆娘,該繳的稅繳了嗎?」記者會,他指出,被指控逃漏稅2000多萬元,是侯友宜太太任美鈴的個人綜合所得稅,至於是哪個部分,就是華岡二小段161地號(原文化大學大群館),任美鈴有超過8成的土地持分,若沒向興建大群館的又昱公司收取地租,就會少掉那筆所得。

段宜康說,又昱公司利用持有的19%這塊土地蓋了大群館作為營利用,租給文化大學,每年租金從1500萬到2000萬逐年增加,任美鈴同時又是又昱公司負責人,81%的土地未向又昱公司收取地租,因此少了這比所得。

受邀參加記者會的財政部北市國稅局的副局長磊麗薇說明,《所得稅法》14條第1項第5類,其中明訂,將財產無償借予他人使用,若是供給個人可以不算,但如果是給營業或者執行業務,如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就要繳交所得稅;財政部每年度都會頒布計算標準,會依照房屋座落的地區,以土地申報地價的5%來設算租賃收入。

磊麗薇強調,公務機關一定是依法行政,若有發現相關情況,會去調查事實,清查後若發現符合(應繳稅)規定,就會去設算租金收入。

段宜康向磊麗薇詢問,他與綠委李俊毅各擁有一半土地,但他借土地給李營用,是否算逃稅?要不要簽分管契約?磊回說,要看契約內容、形式,看借用是否達到法律規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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