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前縣長李朝卿,因被控111件工程案中有向包商收取回扣賄賂,其中8件貪污罪,各處12至14年定讞,累計遭最高法院判刑98年即將入監,李朝卿獲知消息後驚呼「怎麼會這樣?」,南投檢方也立即啟動防逃機制,由轄區警方24小時監控李朝卿,對此李朝卿除直呼不敢相信外,也質疑選前判他重刑,是不是選舉操作。

李朝卿表示,昨日下午4時許接獲自己遭最高法院判刑8件刑期合計高達98年,非常訝異、震驚,喊冤自己從未收過錢,質疑收錢者被誘轉為汙點證人沒有罪,反而是他被判有罪,讓他非常訝異,質疑選前宣判,「司法是不是被當成選舉的工具?」

李朝卿舉出林益世、傅崐萁、張榮味三人入監為例,強調哪有人在選舉的節骨眼上一連進去好幾位,更何況自己涉貪案件竟連辯白、發回更審的機會都沒有,證據太過薄弱,直稱這是選舉的打壓,對判決感到不服氣,痛批「哪有國家的司法、政治操作是這樣的?」

李朝卿雖認為判決刑期太重不合理,但他表示仍會坦然面對,會配合執行,不會做出無謂的動作,同時也坦言,現在心情紛亂,家人無奈卻也不知怎麼安慰他,目前還不敢讓九十幾歲的雙親知情,接下來就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與律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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