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的資深歌手江明學,今(25)日凌晨因持毒被逮,警方上午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後,中午裁定3萬元交保,但經過一整個下午,都沒見到有任何親友,甚至是演藝圈友人出面幫忙辦理交保手續,江明學也遲遲沒有繳款,直到下午4點38分,檢方只好改裁定「限制住居」。

江明學也說,本來他想拖到晚上,「你們媒體,如果明後天我跳樓、上吊了,就是媒體逼死江明學;今天發生這件事情,我想藉這個機會告訴大家,我已經恢復了,因為媒體報憂不報喜,難得可以把大家聚集起來,我太早出來的話媒體太少了」。

記者追問江明學,有無什麼話想跟社會大眾說明、是否要向社會道歉、是否有吸毒等問題;江說,「你覺得我要說什麼,我要向誰道歉,我已經不是公眾人物了,我每次開演唱會都不會有記者來;我為什麼這麼慢出來,我在裡面睡覺啊,讓大家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