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和證券前董事長葉公亮因樂陞案遭金管會停職半年,進而提起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宣判金管會敗訴。金管會證期局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依相關程序評估是否上訴。

今年6月底,高等行政法院才撤銷金管會對兆豐銀行前董事長蔡友才的解職處分,短短不到3個月,金管會的兩件處分案,在受處分人提起行政訴訟後,金管會都敗訴。

不過,銀行局表示,針對蔡友才處分案,已於7月23日上訴。

樂陞在2016年間爆發出證券史上最大收購弊案,其中,康和證券配合發行公司辦理詢價圈購配銷,並將配售客戶名單提供給遠銀進行可轉債資產交換。金管會證期局當時表示,儘管葉公亮強調對承銷配售不知情,但檢調起訴書指出葉公亮知情,應負督導不周之責,因此對葉公亮處停止執行業務6個月處分。

然而,葉公亮對處分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決金管會敗訴。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金管會會在收到判決書,了解敗訴理由後,再決定是否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

記者提問,若最高行政法院最終仍判金管會敗訴,對金管會有何影響。張振山回應,由於葉公亮停職期已屆,且他也已經離開康和證券,對葉公亮來說,就是遭停職半年的處分紀錄得以撤銷。

而在2016年8月,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未能有效執行防制洗錢遵循計畫,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罰款1.8億美元(約新台幣57億元)。金管會認為,蔡友才擔任兆豐銀行董事長期間,即知紐約分行有可能遭NYDFS採取監理處分,卻決策失當、回復NYDFS信函內容陳述不實,因此依銀行法規定解除蔡友才兆豐銀行董事職務。

蔡友才不服,提起訴願遭駁,進而提起行政訴訟。今年6月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原處分無必要性等理由,撤銷金管會解職處分。今天高等行政法院針對葉公亮行政訴訟案,宣判金管會敗訴,是近3個月來金管會兩度遭判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