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前立委李慶華驚傳在擔任立委任期內詐領助理費,累積超過上500多萬元,被檢方傳喚。對此,時代力量總召徐永明指出,這次很多地方提名的議員,都曾涉入賄選、詐領助理費的紀錄,結果我們的大黨都還繼續提名他們,「這不需要負起責任嗎?」他強調,民眾不只不能接受李慶華案子,普遍性大家都不能接受詐領助理費、出差費、出席費等,然而政黨還繼續提名他們當候選人,政黨也該負起責任。

針對「第九屆第六會期間開議日」相關事宜,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協商。會前立法院長蘇嘉全談及詐領助理費一事,他表示,希望民意代表,真正把助理費用在助理身上,若這樣子就沒問題,若有不符合規定,依法辦理,制度很清楚,只要遵守就可以。

國民黨黨團副書記長吳志揚則說,對此事不清楚、沒看到這個新聞,雖然不清楚犯罪事實,但他知道這在地方議會時常發生,與早期特別費、國務機要費很像,任何費用等規範要先講清楚,不排除有些民代意圖不好,但如果規定事先沒講清楚,使用上造成入人於罪,制度上也需要改善。

國民黨團書記長曾銘宗說,希望檢調要查清楚,也不要冤枉李慶華,假設真有不法,他必須接受法律制裁;曾認為,就立委而言,助理費一個月45萬左右,對絕大部分的立委來說是不夠的,尤其區域性立委,現階段法制化有明文規定,也沒有任何疑義。

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俋認為,這種事情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也非第一次發生,依司法程序處理,如果法令上有需要修正,在針對法案討論。

李慶華在擔任立委任內,指示國會辦公室殷姓主任、董姓及丁姓正職助理,以3人配偶提供個人帳戶,藉此向立院申報公費助理補助費用,長期下來,涉嫌詐領532萬多元,用來支付前妻贍養費、個人旅遊費,新北地檢署今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罪嫌起訴李慶華;出庭時,李則稱,助理聘用及薪資全權交由辦公室殷姓主任處理,否認其犯行。

李俊俋認為,這種事情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也非第一次發生,依司法程序處理。   圖:趙婉淳/攝

吳志揚說,雖然不清楚犯罪事實,但他知道這在地方議會時常發生。   圖:趙婉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