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兩名女性因今年四月被伊斯蘭執法人員查獲,於一處公園內發生性行為,違反嚴格的伊斯蘭教法,今天遭執行鞭刑。這起案件引發人權團體抗議,並帶來廣泛的譴責,維權團體表示,同性戀族群在這個以穆斯林為主的國家生存環境越來越惡劣。

兩名女子分別為22歲和32歲,因為4月在丁加奴州(Terengganu)公共廣場的車內親熱,遭伊斯蘭執法人員逮捕。穆斯林占馬來西亞人口多數,丁加奴州是最保守的區域之一。身分沒有公開的兩名女子被帶到伊斯蘭法庭受審,承認違反伊斯蘭教法,各被判6下鞭刑和罰款3300令吉(新台幣2萬4000元)。

馬來西亞採行雙軌司法體系,伊斯蘭教法庭可以處理穆斯林公民的宗教與家庭事件,例如通姦案。兩名女子今日已在登嘉樓州的伊斯蘭教高等法院接受鞭刑懲罰,而她們也是馬國史上第一對因違反伊斯蘭教同志性行為被處以鞭刑的女子。

馬來西亞伊斯蘭事務部長曾公開反對同性戀行為,並下令撤除所有跨性別團體的宣傳廣告,讓外界擔心其對同志及跨性別者的不友善程度將愈加惡化。

這兩名女性遭定罪引發激烈批評。在執行鞭刑前,國際特赦組織馬來西亞分會負責人李關(Gwen Lee)曾痛斥這個刑罰「殘忍且不公」,她說,馬來西亞「必須停止實施鞭刑,完全廢除執行這些折磨人刑罰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