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前副主委邱俊榮被網友指控,在台北捷運西門站偷拍女子大腿;由於妨害秘密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台北地檢署考量雙方已和解,今 (3) 日將邱俊榮不起訴處分。

受害者陳姓女子事發後控告邱俊榮妨害秘密,邱俊榮聲稱當時在西門站以手機聯繫朋友,不慎失手拍到該名女性背影,對於造成誤會和傷害深感歉意。

已婚的邱俊榮育有1子1女,畢業於台大經濟系博士班,擔任過台灣經濟研究院副院長、中央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去年9月接任國發會副主委,偷拍事件爆發後已請辭獲准。

檢方表示,陳女當時在西門站內的自動提款機領錢,領完錢後經女路人告知,陳女才在女路人的陪同及指認下上前攔人。

而被害的陳女在當下只有要求照片刪除,並沒有報案,但該段蒐證影片事後被PO上臉書社團,網友認出偷拍者竟是時任國發會副主委的邱俊榮;之後陳女也在洪姓男友陪同下報案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