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財稅局今 (30) 天表示,最近民眾反應未收到財稅局郵寄的使用牌照稅稅單就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欠稅傳繳通知單。經調查後,當民眾接到郵件送達通知書,即發生寄存送達的效力。若因未取稅單,以致逾期未繳納稅款,恐被加徵滯納金。

屏縣財稅局指出,若因疏忽未至通知書上所載的寄存郵局領取稅單,以致逾期未繳納稅款,將被加徵滯納金,而且滯納期滿後仍未繳納者,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但最嚴重的是,沒有繳稅的車輛行駛於公共道路上被警方或稅捐稽徵機關查獲,除補繳稅款外,還需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不可不慎。

財稅局呼籲,為了保障自身的權益,避免遺漏收取稅單造成嚴重的後果,建議辦理轉帳納稅或接到郵局作成的送達通知書時,儘快向通知書上所載的寄存郵局領取信件,以免被加徵滯納金或處高額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