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范雲因為無法募得200萬縣市長登記保證金,日前宣布退選,但范雲今(30)日上午仍然前往選委會登記參選,但拒繳200萬保證金,而是遞了一張上方寫著「違憲」支票看板。范雲強調,台灣高額的選舉保證金,阻礙人民參政權,也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她將請律師團對市長參選保證金提釋憲。

范雲上午赴台北市選舉委員會辦理登記前,率領社民黨同仁於樓下召開記者會,指出台灣高額選舉保證金的荒謬,范雲提到,選舉保證金在世界各國並非理所當然,在英國倫敦只要新台幣40萬,許多歐洲國家也都低於1萬元,在德國柏林,繳交保證金甚至是違憲,因為選舉不該淪為有錢人的特權。

社民黨港湖區議員參選人陳又新批評,台灣為什麼不先要求對市長進行智力測驗,或是規定市長要先擔任過議員兩屆以上才能參選,這樣不是更能找出懂市政的人來擔任?為什麼不先設下門檻,要求考上公務員才能參選市長?這些門檻都比200萬保證金好。

陳又新直言,台灣設下參選人的門檻,應該是為了找出好的參選人,卻是用金錢當作標準,是最大的錯誤,「 一個人不管他有沒有200萬,或是湊不湊得到200萬,都不能代表他能不能當好一個市長」,相反的,現在這種門檻等於在推動「笑貧不笑娼」的價值。

而范雲辦理登記後,並未準備200萬縣市長登記保證金,當她被叫到保證金繳納處時,范雲手持200萬選舉支票「違憲」的看板,藉此凸顯保證金制度限制公民的參政權,選委會以保證金不合規定為由,給范雲一張「依法不予受理候選人申請登記通知單」。

范雲說,目前台灣正在進行變相鼓勵花大錢選舉的文化,不僅參選必須先繳交高額保證金的規定被視為理所當然,競選期間的各式廣告、文宣、行銷花費等也很少被監督,應該努力改變這樣的政治文化。「參選或當選,已經不是眾人之事,而是少數有錢有資源的人的特權」。

范雲表示,她希望藉由這次行動來讓民眾瞭解到,台灣的保證金制度對於公民參政權的剝奪,並強調將籌組律師團對於市長參選保證金提釋憲。

社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范雲今日前往選委會登記,但拒繳200萬保證金。   圖 : 周煊惠 / 攝

范雲手持200萬支票「違憲」看板。   圖 : 周煊惠 / 攝

社民黨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將針對高額登記參選保證金提釋憲。   圖 : 周煊惠 / 攝

社民黨港湖區議員參選人陳又新。   圖 : 周煊惠 /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