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參議會29日以26票贊成、12票反對,通過法案,將購買長槍的年齡門檻從18歲上修到21歲,但軍、警和已經持有獵人證者除外。提案的州參議員波坦提諾(Anthony Portantino)表示,本法可望遏制青少年持槍掃射的問題。

今年2月,美國佛羅里達州一位19歲遭到退學的青年,持AR-15半自動步槍返回學校掃射,奪走17條人命並造成14人受傷。倖免於難的學生們後來成功的敦促佛州修法,於3月初修法將購槍年齡上修到21歲,並呼籲其他州跟進。

加州州參議員波坦提諾指出,晚近2起造成大量死傷的校園慘案,都是21歲以下的年輕人持長槍所犯下的。

投下反對票的共和黨州參議員們所持理由是,21歲以下的年輕人已可合法投票、購買房地產、從軍保家衛國。州參議員尼爾森(Jim Nielsen)在法案辯論時說,提高購槍年齡限制,對於那些透過非法管道取得槍枝的罪犯根本沒有影響,這種年齡限制只是畫蛇添足,難道人長到21歲就會突然間變得不危險?

最反對修法提高購槍年齡限制的,是美國全國步槍協會(the 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該協會加州分會主席雷德(Daniel Reid)致函參議員們,表示這是在懲罰遵守法律的公民,讓20歲的年輕人不能購買獵槍去打獵、20歲的單親媽媽無法購槍守護自己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