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導「風機不動了」,指夏天風機無用武之地、風力平均容量因數僅14 %、光能補風能是「以漏堵漏」等,經濟部今 (20) 日重申與事實不符。經濟部澄清,離岸示範機組夏季平均容量因數達22 %,對供電仍有相當程度貢獻。

經濟部表示,離岸示範機組夏季平均容量因數達22 %。根據目前已商轉2架離岸示範機組之運轉資料,106年5~12月間平均容量因數分別為23%、28%、11%、34%、14%、66%、62%及68%,其中5~9月間風力發電量之其平均容量因數實際達22 %,10~12月則皆高達60 %以上,顯見推動離岸風電設置確為更具能源效益之發展趨勢。

經濟部強調,能源發展非僅以發電量作為唯一考量,能源發展尚須同時兼顧環境生態與資源永續之前提,尚有許多無法量化之隱藏成本,諸如環境汙染、生態衝擊、甚至電廠故障或意外所造成風險等,亦應一併納入評估,非單以電力開發成本、經濟效益等作為唯一考量。我國離岸風電示範機組夏天月平均容量因數可達22%以上,而在秋冬其月平均容量因數高達60%以上之實績,可在空污較嚴重時期,藉由乾淨能源來讓燃煤發電降載而實質改善中南部空污情況!讓民眾能更親近離岸風電乾淨能源,所帶來之實質效益。

經濟部指出整體考量多元能源組合,非僅風力及太陽光電,能源轉型係兼顧環境生態、資源永續與產業發展等前提進行規劃,除風力發電外亦整合太陽光電、水力發電、生質能及地熱等再生能源組合,在兼顧技術成熟可行、成本效益導向、均衡穩定發展等前提下,與傳統火力(燃煤、燃氣)整體考量多元能源組合,以達電力穩定供應目標。

經濟部最後表示,針對114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達20%,政府已規劃完整規劃路徑,將如期如質完成設置目標,其中離岸風電係國家既定政策,已規劃「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三階段推動策略,以達成114年離岸風力5.5 GW目標,將帶來每年198億度潔淨電力及1,047萬噸減碳量,累計更將創造2萬個就業機會及新臺幣9,625億元投資額。經濟部將堅持既定能源政策全力推動離岸風電,如期如質完成離岸風電建置目標,創造綠色經濟產業價值,達成我國環境永續之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