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央育兒津貼托育補助政策上路,高雄市81日起,針對有02歲幼兒家庭,取消父母一方須未就業規定,不再受父母就業狀況及爺爺奶奶照顧要受訓等條件限制。至於原針對夜間工作、須將05歲幼兒送褓母托育者,發給家長每月2千元夜間托育補助,未來新案不補助,舊案則保障領到幼兒5歲止。

高市府表示,配合中央政策,明天起綜所稅率低於20%、有02歲幼兒家庭,若自己帶小孩,每名幼兒每月補助2500元;送公托月補助3千元;送專業褓母或私托,月補助6千元,估計約有3.6萬名幼兒家庭受惠。

高雄市社會局表示,高雄市全力配合中央,執行全國一致性的福利政策,針對02歲「擴大發放育兒津貼」與「建置公共及準公共化托育服務」,針對家有02歲幼兒,且綜所稅率低於20%家庭,且將其區分為自己帶幼兒、送公立托兒中心、送托與高市府合作褓母或私托,補助不同金額育兒津貼。

在自己帶02歲幼兒家庭部分,比照中央標準,一般家庭月補助2500元、中低收入戶月補助4千元,低收入戶月補助5千元。第三胎(含)以上每月每人加發1千元補助;把02歲幼兒送公共托兒中心家庭部分,一般家庭月補助3千元、中低收入戶月補助5元,低收入戶月補助7千元。第三胎(含)以上每月每人加發1千元補助;把02歲幼兒送托與高市府合作褓母或私托的家庭方面,一般家庭月補助6千元、中低收入戶月補助8千元,低收入戶月補助1萬元。第三胎(含)以上每月每人加發1千元補助。

建置公共化托育服務部分,高市已建置17家公共托嬰中心,另爭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補助,今年至明年規劃設置7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送托公共托育服務幼兒,可協助支付一般家庭每月最高3000元、中低收入戶家庭5000元、低收入戶家庭7000元托育費。

準公共化托育服務部分,社會局將與私立托嬰中心(平均月費不超過19000元及其他條件)及保母(收費未高於高市府公告各行政區最高收費12000元至15000元及其他條件)等托育服務,提供單位簽訂合作契約,並協助支付一般家庭每月最高6000元、中低收入戶8000元、低收入戶1萬元托育費,公共化托育服務簽約名單將於8月底陸續公告於社會局網站。

高雄市原有自訂「高雄市夜間工作家庭保母托育費用補助」,對需夜間工作將05歲幼兒送褓母托育者,發給家長每月2千元夜間托育補助,自81日起不再補助新案,舊案保障至5歲止;至於對24歲讀幼稚園等教育補助,高市教育局指此為明年八月才上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