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女主播秦綾謙前年陷入桃色糾紛後,付給前夫吳炳輝190萬元,簽下協議離婚,吳炳輝與其母因不滿秦綾謙受訪時批評夫家,控告她誹謗但刑事不起訴,母子倆再告她民事妨害名譽求償600萬元,並於今(30)日開庭。秦綾謙感嘆離婚都快3年,好聚好散真的很難,這家人竟又濫訴,前後總共想要1230萬元,「什麼時候才能放過我?我只是想要繼續我的人生。」

秦綾謙今天在臉書寫下千字文,她說,當年簽協議兩願離婚,吳母在場還簽名當證人,但錢到手離婚後卻開始恐嚇勒索,一審被判有罪,而她被告妨害名譽刑事不起訴、再議也被駁回判決定讞。

秦綾謙表示,誰知吳家竟又濫訴再告民事妨害名譽求償600萬,「僅11個月的婚姻,沒小孩沒金錢往來,我只求離散,這家人卻前後用各種理由加官司,意圖索討1230萬(他們已拿380萬 勒索250萬 妨害名譽官司母子各告300萬)。」

秦綾謙沉痛地說,她就這樣被死纏困住,她的家人朋友甚至同事都被騷擾過,騷擾大事記相關證據都已交給法官,但官司每次進展就得被媒體寫一次,全是重覆又重覆,對只想要擺脫這家人的她來說,根本是一次次凌遲。

最後,她只想問:「什麼時候才能放過我?我只是想要繼續我的人生,不想要再跟這家人的名字有任何關連,這是心理與精神的不斷折磨,婚姻失敗的女性,付出代價,是要被這樣被毀掉人生嗎?我只想好好工作好好生活而已。放下恨,也是饒了自己,走出恨的牢籠,開始過下一段人生吧!」

秦綾謙與吳炳輝今天親自到台北地院出庭,吳炳輝表示有意願和解,但要看秦綾謙提出的條件,秦綾謙則無意和解。全案將於9月4日再開庭,繼續進行準備程序。

秦綾謙今天在臉書寫下千字文,感嘆這家人竟又濫訴再告民事妨害名譽,前後總共想要1230萬。   圖:翻攝秦綾謙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