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於本月11日針對謝志宏案遭判死一案提出調查報告,認為有冤獄可能,希望司法機關重啟調查,不過卻沒有獲得任何來自司法部門的回應。對此,今(26)日上午,律師團葉律廷律師、涂欣成律師以及黃致豪律師等聲援團體,於最高檢察署大門召開簡短記者會,針對監察院調查報告以及謝志宏一案發表聲明,期望檢察總長盡快針對此案提出非常上訴,也將第九次非常上訴的訴狀送入最高檢。

長期為謝志宏辯護的涂欣成律師說,監察院報告顯示,本案科學證據有瑕疵,欠缺物證,謝志宏的自白也有刑求的嫌疑,其自白內容與共同被告郭俊偉的指證,全部與現場狀況、法醫報告不合。這些都顯示了法院市在欠缺證據,且有判決理由矛盾、重要證據漏未調查等違法事宜之下,判決謝志宏殺人。涂欣成表示,謝志宏已經失去自由18年,這份報告是他「等待了18年後,第一份肯定謝志宏無辜的官方報告」。

黃致豪律師是謝志宏義務律師之一,他表示,「本案告訴我們,在台灣要製造一個冤案有多麼容易-不可信的測謊報告,以及同案被告的指證。」謝志宏案中,共同被告郭俊偉陳述內容前後不一致的情況,18年來從未被偵察機關正視過。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葉建廷律師同時也是謝案的義務辯護律師,他說,此案可說是「所有誤判因素的總和」,包含「非任意性自白、對科學證據的錯誤解讀以及法院對被告有利證據的漠視」,除此之外,謝志宏案還突顯了另個冤案常見問題,「有利被告的證據或錄音檔,往往會『剛好遺失』,或『剛好不錄音』,全案在偵辦時的重大瑕疵,不言而喻」。

此外,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也強調謝案的程序瑕疵,為反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對受公平審判的權利,也違反了台灣刑事訴訟法的迴避規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陳昱廷驢施則說,謝案涉及許多嚴重問題,其中測謊部分,凸顯了台灣目前科學鑑定沒有標準可循的問題,造成「品質良莠不齊的鑑定報告通通進到法院」,缺乏堅實的事實審,很容易造成冤案。

國際特赦組織台南小組的劉璐娜表示,即便是「非法律專業的人,都可已明顯看見謝案判決過程中許多的不合理與疑點」,她希望「不要讓錯誤或不公平的審判成為劊子手」,並指出公平的審判是台灣司法改革的重要基礎。

最後,死刑冤案平反者鄭性澤也說「死刑執行之後,就不可能回復了」,並提到他自己在獲得重新審理的機會之前,監察院也曾為他提出調查報告。監察院現在已為謝案提出調查報告,認為案件有疑,他希望司法也能給謝志宏一個重審的機會。這些律師及聲援團體、民眾都期望檢察總長能夠盡快為此案提出非常上訴,讓他早日離開死牢,並儘速處理其他類似案件,避免讓這些案件「在輿論下成為犧牲品」。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   圖: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提供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陳昱廷律師。   圖: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提供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及謝案義務辯護律師,葉建廷律師。   圖: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提供

黃致豪律師。   圖: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提供

涂欣成律師。   圖: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提供

國際特赦組織台南小組成員及志工劉璐娜。   圖: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提供

律師團葉建廷律師、涂欣成律師及黃致豪律師、聲援團體。   圖: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