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北市議員王鴻薇表示,向北農索取資料,結果北農拖延108天都還沒拿到資料,市場處針對此事開罰新台幣115萬元。對此,台北市議員江志銘今(23)日痛批,市場處開罰根本就是怕得罪議員,
江志銘指出,依據市府跟北農所簽訂的行政契約第四條,市場處有權要求北農提供相關營運的資料,但這只限於市場處在執行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所規定的指導監督與檢查考核所需,除非是主管機關市場處針對北農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財務稽查,派員進行業務輔導、考核與檢查時,
江志銘提到,因此,市場處代替議員向北農索取資料,
江志銘痛批,隨便找個理由對北農開罰,想要移轉北農總經理吳音寧依法拒絕至議會備詢所造成的壓力,但市政府所引用的合約條文,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腳,最後只會讓市場處更難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