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定於敦化北路「小樹屋」做為競選總部,不料台北市議員戴錫欽今 (19) 日指出,該地經查僅能在一樓作「不動產租賃業」使用,但柯辦卻設在4樓,已違反土地使用分區,如同文大大群館,是違法使用的。

戴錫欽今天質詢時,指出現在大家在討論文化大學大群館案,結果柯文哲自己找了個違法的地方,且連市長自己都搞不清楚,質疑「柯文哲是不是也知法犯法?」戴說明,柯以「小樹屋」共同工作空間作為競選辦公室,但若承租共同工作空間作為辦公室使用,商業登記應為「不動產租賃業」,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附表」規定,依法只有一樓允許作「不動產租賃業」使用。

戴直言,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租到位在4樓的小樹屋共同工作空間,如同柯市府認定文大宿舍違規使用,是「違法的」,北市府是否該比照文大宿舍案,要向柯競選總部提出「限期改善」的要求。

台北市府副祕書長陳志銘坦承,若是真的違反規定,只好換場地。但還是要先確認,這涉及認定問題。戴錫欽說,他已經把住址給 都發局做確認了,但都發局官員指出,還是要到現場做認定,視使用的樣態,再做處理。

戴錫欽強調,該地是年輕人的青創空間,他不是要扼殺這項產業,但這突顯土管的法令是否適合時宜,且大群館案,學校不行租,收回後再租給學生就可以。市府應該通盤檢討法令,並非苛責一般民眾,這不是行政怠惰,而是很多法令不合時宜,要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