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遴選結束,台灣金融業有望取得後續專案融資,但財政部表示,目前公股銀行尚未承作相關聯貸案,除因授信風險高,國內銀行也缺乏熟悉離岸風電的專業風險評估人才。

離岸風電遴選結果4月30日出爐,共有台電、中鋼、達德、沃旭能源等7家開發商的10個離岸風場獲選,民國109年裝置容量738MW,110至113年併聯容量3098MW,總計3836MW,開發商估可在113年底前達標。其中獲得裝置容量最多者為德商達德能源集團(wpd)、沃旭能源及CIP,而這3家都是外商。

離岸風電遴選告一段落後,後續的專案融資成為關注焦點。為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明天將與財委會朝野立委赴財政部,考察公股銀行辦理離岸風電聯貸狀況,並與公股銀行董事長、總經理座談,避免離岸風電融資重蹈「慶富案」覆轍。

財政部在今天出爐的「公股銀行辦理離岸風電聯貸情形」書面報告中指出,目前公股銀行尚未承作任何一件離岸風電聯貸案,唯一的一件自貸案,是合庫銀行承作「離岸風電福海示範風場」融資新台幣20億元,於106年2月18日貸放,目前授信餘額1億750萬元。但2月經濟部能源局不同意福海示範風場展延申請,因此已經要求提出還款計畫。

財政部表示,離岸風電授信屬於高度專業的專案融資,且離岸風電開發較陸域技術複雜,相對提高銀行的授信風險,評估不易。此外,國內銀行也缺乏熟悉離岸風力發電的專業風險評估人才及經驗,導致目前尚無承作聯貸授信案。

對此,財政部也提出4大策略,包括加強教育訓練、設立第三方公正機構專案評估協助、公股銀行可參與外商銀行主辦聯貸案以累積經驗,以及公股銀行可參與經濟部辦理的再生能源投融資第三方檢測驗證溝通平台會議等。

財政部指出,作為公股銀行的股權管理機關,雖透過指派公股代表經營事業,但公股銀行承作貸款融資業務,屬於公司營運自治事項,因此尊重公股銀行專業評估。但財政部會適時在相關會議上,請各事業衡酌營運情形及風險等因素,並配合金管會「獎勵本國銀行辦理新創重點產業放款方案」以及經濟部等相關政策,評估是否參與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