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8月1日晚上,高雄前鎮區和苓雅區的街道不算寧靜,李長榮化工輸送丙烯的管線進入市區的地下箱涵後洩漏出來,氣爆後,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傷,檢方起訴業者和官員共12人,高雄地方法院一審今(11)天宣判,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的趙建喬、楊宗仁、邱炳文都被判4年10個月、其餘業者包含李長榮董事長李謀偉在內也都被判至少4年。

事件經歷政治上的爭端,議會在議場上指控民進黨的執政團隊推諉不負責,民進黨則反控當初核准埋管的市長吳敦義,最後都沒有被起訴。也有鑑定的專業挑戰,事發當時距離埋管已經超過20年,複雜的管路需要由箱涵的路線圖進一步了解,但實際的管線配置卻與主責的高雄市府所提供的圖資不符,運送、供氣的公司歷經併購和人事的異動,經過檢方抽絲剝繭,才完成偵查進入審判程序。

又經歷3年多的審判程序,高雄地方法院如今一審宣判,12人全判有罪且刑度都在4年以上,雖然全案仍可再上訴,不過事件總算告一段落。

高雄氣爆案今 (11) 日一審判決出爐,榮化、華運及高巿府12名官商遭判徒刑,最高被判處4年。對此,高雄市代市長許立明表示,氣爆原因牽涉很多複雜因素,對此判決結果覺得很遺憾。而被判刑的高市秘書長趙建喬也直言判決很不公,收到判決書後會立刻上訴。   圖:高雄市政府/提供 (資料照片)

2014年7月31日,高雄市多處發生氣爆。今天高雄地院一審判決出爐,李長榮化工公司前董事長李謀偉判4年徒刑,高雄市政府秘書長趙建喬等3公務員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被判4年10月徒刑。   圖:新頭殼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