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龍潭游泳池13筆土地爭議救國團發言人黃振愷今天出示包含土地權狀等,強調這13筆土地的所有權人為救國團。黃振愷也強調,已經按鈴申告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違法。

陳金德上午受訪時說,面積2157坪的龍潭游泳池,共分成13筆土地,公告現值高達約新台幣1億4331萬元。這些土地所有權人於民國54年登記為縣有,當時隸屬於國防部的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是管理機關,救國團於民國78年以後已經變成社團法人,不具有政府機關的立場。這些土地自始至終都是公有土地。

救國團今天召開「不經審判,縣長公然搶奪民產」記者會,會中救國團出示土地權狀、建物權狀、買賣契約書、謄本、政府公函等文件,證明宜蘭龍潭游泳池13筆土地屬於救國團所有。

救國團發言人黃振愷表示,宜蘭縣號稱民主聖地,擁有這麼多行政專業的公務員,但居然對行政程序不予以理會,要更改土地的所有權人居然不用告知所有權人,就讓「我家變成你家」,真的很不可思議。

黃振愷說,當年買主是救國團,印信也是救國團,代表人也為當年救國團主任的私章,而宜蘭縣政府不斷宣稱是登記錯誤,是指公務員瀆職還是縣長違法。

黃振愷表示,宜蘭縣漠視權益,擅自變更人民土地的登記,是掠奪人民財產,救國團已經按鈴申告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以及宜蘭縣地政事務所主任楊崇明等人涉嫌公務員登載不實。

救國團秘書處長鄭斐文也說,當年因為救國團還不具有法人資格,因此才登記在宜蘭縣政府名下,後來民國93年召開專案會議時,已經確認土地為救國團所有。

「我們看報紙才知道」鄭斐文表示,這13筆土地救國團一直都有在使用當中,如果這筆財產有任何爭議,應該尋求司法而不是直接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