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賴清德去年底曾說,今年的施政目標之一就是幫地方留住人才,也就是要解決直轄市跟非直轄市間,公務員同一職務卻不同職等的問題,賴清德還為此拜訪了考試院長伍錦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並於三月提出「公務人員及警察官職務列等調整建議案」,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今(6)日表示,此案最快本周四考試院會通過。

李繼玄指出,此案因為涉及財政規劃,會再會銜行政院,等行政院審查完後,最後將再送回銓敘部對外發布,如果通過的話,有約2700人受影響,銓敘部預估,6年增加新台幣12億4404萬餘元經費。

行政院3月5日將「縣市政府職務列等及相對應之警察官職務等階調整建議案」行文考試院,4月19日也於考試院決議將該案交全院審查會審查,具體建議為非直轄市的副局處長職等由九職等調整為九到十職等,科長則由八職等調整為八到九職等,併同調整等階相當的縣市政府警察官職務,

此外,據此建議案,也併同調整等皆相當的縣市政府警察官職務,包括警察局副局長從原本警正一階調高為警正一至警監四階,警察局主秘及督察長原警政三階至一階調高為警正二階至一階,警察局一級單位科長及主任原警正二階調高為警正二階至一階,警察局所屬分局的分局長、大隊長、隊長原警正三階至一階調高為警政二階至一階,消防局大隊長原警正二階調高為警正二階至一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