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傳彰化縣興安宮廟埕旁老屋拆除重建一事,縣文化局表示,為維護縣內重要歷史風貌,昨日(4/19)由局長陳文彬指派副局長張雀芬前往現勘,並說明文化局推動再造歷史現場老屋補助-文資0.8計畫,也會同該計畫輔導團隊提供專業協助。

經溝通瞭解後,廟方本就有意保留老建築,並表示老屋外觀將以原貌保存為原則,預計修復內部並活化作為興安宮會館,未來可規劃放置廟方相關文物。

這次文化局的補助項目主要包含「小型修繕類」和「文化經營類」,其中小型修繕每類最高每案可補助50萬元,文化經營類方面可補助房屋租金,每月最高每案可補助5,000元。其中「小型修繕類」是以進行歷史老屋之整建或修繕,並後續提供民眾自由參觀、消費的老房子,「文化經營類」則於歷史老屋從事有助於提升在地生活、文化藝術或傳統技藝等經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