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9)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法規將「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措施入法,並要求土地開發義務人承擔因開發所增加的逕流量,以強化因氣候變遷造成異常降雨的調適能力。

行政院長賴清德在院會表示表示,此次修法將「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措施入法,由流域內土地與水道共同分擔降雨逕流,並要求土地開發義務人承擔因開發所增加的逕流量,以強化因氣候變遷造成異常降雨的調適能力,有助減少淹水災害,提升治水成效。請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經濟部表示,有鑑於近年全球氣候異常,極端降雨事件頻傳,以傳統築堤工程作為防洪手段已無法因應,加上都市高度發展造成治水用地取得困難,原設置水道拓寬不易,以及土地因開發造成降雨入滲減少、逕流體積增加及洪峰流量增加的洪災現象更甚以往,須推動逕流分擔計畫與出流管制措施,將降雨的逕流量由水道及土地共同分擔,並要求土地開發義務人承擔因開發所增加的逕流量,另輔以非工程避災措施,減輕淹水災害所帶來的損失,因此擬具「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