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約於2008年12月25日開會決議前總統陳水扁被訴四大案併入吳淑珍貪污案,各界質疑有大案併小案、中途換法官、專業庭併一般庭等說法。

監察委員陳師孟於今(10)日申請自動調查,並表示臺北地院以訴訟經濟及避免判決歧異為理由而更換法官,恐有反法定法官原則之疑慮,並調查相關高層更換承審法官的時機是否有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