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今(9)日上午記者會裡,遭到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以染髮劑噴灑攻擊,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表示,他對流亡的中華民國司法體系沒有信心,不會提告;他也早有為台灣獨立建國運動犧牲性命的心理準備了。
自由台灣黨與獨派學生、律師今日上午10時在北社舉辦「慈湖潑漆暨遭拘提暨相關言論遭封殺」記者會。出席者包括黨主席蔡丁貴與2月28日參與慈湖潑漆行動的年輕人。
對於之前遭警方拘提,他們抗議粗暴逮捕;他們也抗議,到了地檢署,更有檢察官踰越職權,要求律師只能接受一人委任,無疑是要讓所有被告毫無心理準備且在辯護人不足的情況下接受偵訊,並且在最後裁定了不符比例原則的高額罰金,為難學生與群眾。
潑漆學生除了被以追訴毀損罪、妨礙公務罪,還被以刑法第246條公然侮辱公眾紀念處所罪偵辦。對此,他們抗議,此一條文從未有過判例,過時的惡法卻在此時被用來偵辦本案,絕對是司法的倒退。
不過,記者會舉辦中,卻有3、4名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闖入。他們先是拿染髮劑對天花板噴射外,也對著蔡丁貴臉上噴灑。
對此攻擊,蔡丁貴事後受訪表示,他當時坐在內側,一共3個人闖入,1個被擋在外面;他們進場後開始叫囂,噴灑不明噴霧劑。他一開始還以為他們只是單純來騷擾,但後來看到他們似乎有針對性,跨越記者攝影區後,就針對蔡丁貴噴灑。
蔡丁貴表示,他第一個反應是不知道這個噴霧劑是否有傷害性,因此,立刻遮蔽口鼻眼睛。後來,這些人就被群眾給推出外面。
對於大陳島成員闖入記者會,北社準備將提出非法侵入民宅告訴。但遭到攻擊蔡丁貴則說,他個人不打算提出傷害罪告訴。
蔡丁貴說,這是政治迫害議題,以他對於目前中華民國司法體制,不管是檢察官、法官都是黨國體制思維,最後除非他能證明有直接、明顯傷害,否則都沒有用。
蔡丁貴還以他太太在2009年去台中抗議陳雲林來台,被警察以辣椒水攻擊眼睛,受傷較嚴重後,他們提起告訴。該警察一審被判有罪、二審就無罪。
蔡丁貴還說,本來該警員想要和解,但時任台中市長胡志強則不准員警和解。到最後,顯然就是保證二審,該員警一定會判無罪。
蔡丁貴說,不必對流亡的中華民國司法體系寄予厚望。所以他不想提告。
蔡丁貴也認為,對手用這種暴力方式就是要製造恐懼。「我們若提告,就是想要透過司法尋求保護、制裁他。因此,運動上,我要訓練自己,不必用提告、尋求保護來武裝自己。我自己就應該武裝自己,也就是不必怕他來傷害我」。
蔡丁貴說,不過若是其他運動者受到暴力傷害,他則會尊重他們的決定。但他自己則不會提告。
蔡丁貴說,「我心裡上已經準備為了台灣獨立建國奉獻我的性命。當然他們想要製造恐慌,我不是不怕,我也擔心我自己的安危、家人的安危。但對我來講,就是要面對、克服內心恐懼。他若有一天對我下手,我也願意接受。台灣人就是在對方使用很多惡毒手段恫嚇時,我們就不敢繼續進行運動,所以運動就慢慢失去能量」。
蔡丁貴也以耶穌、甘地、馬丁路德金恩也都抱著必死的心在做運動。當然,他們當時也不知道害死他們的都是自己人。
不過,蔡丁貴說,他會擔心自己的運動同志受傷害。這包括檢察官擴權,要求1個律師僅能幫1個被告辯護。而且7人被拘提,其中有1人被拘提時還沒拘票,另外2人自動到案。最後分別以5萬、3萬元保釋。
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9日表示,他早有心理準備為台灣獨立建國運動犧牲性命。 圖:林朝億/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