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23)日起開臨時會,重啟審查107年度總預算,市長林佳龍表示,審查預算屬議會職權,市府尊重議會職權,但若議會遲未審查,當然會影響市政推動,希望大家尊重議長主持會議;市議會若遲至3月不能做出決定,依法將由行政院介入代決。

林佳龍表示,政治貴在行政及立法分權、互相監督合作,市府有責任編列預算,市議會也有責任審查,並經民主的方式決定。若議會遲遲不能決定,當然會影響市政的推動,懇請議會盡快開會做出決定。

市府指出,市府提出預算案,而預算案審查的權限在議會,預算刪減及是否完成審查,都是議會而非市府的職權,盼議員能夠尊重議長主持會議,有共識的先通過,沒共識的少數幾項,經公開的充分討論後也能議決,而非遲不審查預算案。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議會若遲至3月不能做出總預算的決定,將由行政院介入代理決議。

107年度總預算案上午市議會順利通過一讀,預計下周二(27)日進行二、三讀,能否順利通過?還得看藍綠兩大黨團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