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假轉眼已迎來開工日,而接著也將迎來元宵佳節。為了保障大家的食品安全,讓大家在闔家歡慶賞花燈、猜燈謎的同時,也能安心享受元宵湯圓,新北市衛生局執行了「元宵節應景食品查驗專案」,共稽查10家餐飲業者及2家工廠製造業者並抽驗33件食品。檢驗項目包含防腐劑、甜味劑及色素,檢驗結果出爐,抽檢全數合格,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查核也均符合規定,消費者大可安心選購食用。

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表示,食品業者製售食品若使用食品添加物,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的規定,否則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至於食品業者的人員衛生、作業場所、硬體設備等也應該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違反且未改善者可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 

楊舒秦提醒有意選購元宵食品的消費者,應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散裝產品,盡量選擇包裝及標示完整的產品。選購現場製作的元宵的消費者則需留意業者手部和元宵盛裝容器設備的清潔衛生;另外楊舒秦也呼籲元宵食品製作業者應注意餡料與配料等生鮮食材的適當儲存,留意食材新鮮度。

新北市政府抽驗33件元宵食品,全部符合規定。圖為抽驗名冊。   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新北市政府抽驗33件元宵食品,全部符合規定。圖為抽驗名冊。   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新北市政府抽驗33件元宵食品,全部符合規定。圖為抽驗名冊。   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新北市政府抽驗33件元宵食品,全部符合規定。圖為抽驗名冊。   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新北市政府抽驗33件元宵食品,全部符合規定。圖為抽驗名冊。   圖:新北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