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傳部前副部長、中央網信辦前主任魯煒因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陽奉陰違、欺騙中央,目無規矩、肆意妄為,妄議中央,中共中央決定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魯煒因主管中國網際網路業務,被稱為「網路沙皇」,他曾被美國時代雜誌評為「百位最具影響力人物」之一。2015年隨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訪問美國,也是出鏡率最高的官員,但在去年11月21日落馬,成為中共19大後「首虎」。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今天公布魯煒的調查罪狀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央宣傳部前副部長、中央網信辦前主任魯煒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報導稱,經查,魯煒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陽奉陰違、欺騙中央,目無規矩、肆意妄為,妄議中央,干擾中央巡視,野心膨脹,公器私用,不擇手段為個人造勢,品行惡劣、匿名誣告他人,拉幫結派、搞「小圈子」。

罪狀還有:「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群眾紀律,頻繁出入私人會所,大搞特權,作風粗暴、專橫跋扈;違反組織紀律,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收錢斂財;違反工作紀律,對中央關於網信工作的戰略部署搞選擇性執行;以權謀色、毫無廉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報導稱,魯煒身為黨的高級幹部,理想信念缺失,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中央極端不忠誠,「四個意識」個個皆無,「六大紀律」項項違反,是典型的「兩面人」,在黨的18大後不收斂、不知止,問題嚴重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相互交織的典型,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

依「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魯煒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