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等多個中部公民團體齊今(9)日向媒體批露,認為台中市政府違反自訂的法規,展延中火燃煤許可證,他們要求台中市議會召開聽證會前,市府撤銷中火去年展延的十張燃煤許可證,重新依法行政核減許可量至1104萬公噸,而非目前的1600萬公噸。

環保團體認為,台中火力發電廠的生煤減量不夠,與預計還差近500萬公噸,他們說:中火的生煤許可量應從過去過高的2100萬公噸大減近1000萬公噸,實際核給1104萬公噸才對!他們要求撤銷中火許可證,呼籲林佳龍市府要落實自己制定的管制生煤自治條例。

爭議在於過去台中燃燒生煤的許可量有2100公噸,實際使用量有1840公噸,而市府自訂的標準承諾減量40%的使用量, 因此依法每年的使用量應減量至1104公噸,而非現行市府承諾的1600萬,降幅由原本的735萬減低到500萬,相差200餘萬。

今天台中市議回同時召開聽證會,部分議員要求核發給中火的執照退回重審,市府則回應已經設立4年內減燃500萬噸的最嚴格標準。

環保局強調,公務機關必須「依法行政」,中火的十張許可證去年已依照全國 一體適用的空汙法規完成審查,且在審查完竣後立即召開記者會說明核定結果,並主動上網公開內容,資訊完全透明化。同時,也讓中火有充足的時間因應改善,一同為空品盡最大努力。

對於議員於聽證會上呼籲應收回許可證重審,環保局長白智榮指出,現行空汙法並沒有聽證機制,該聽證會並不具法律效益,但尊重議員召開聽證會的立場,會中各界表達的意見也會納入施政參考。

環保團體認為,台中火力發電廠的生煤減量不夠,與預計還差近500萬公噸,他們說:中火的生煤許可量應從過去過高的2100萬公噸大減近1000萬公噸,實際核給1104萬公噸才對!   圖: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提供

爭議在於過去台中燃燒生煤的許可量有2100公噸,實際使用量有1840公噸,而市府自訂的標準承諾減量40%的使用量, 因此依法每年的使用量應減量至1104公噸,而非現行市府承諾的1600萬。   圖: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提供

他們要求撤銷中火許可證,呼籲林佳龍市府要落實自己制定的管制生煤自治條例。   圖: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提供

爭議在於過去台中燃燒生煤的許可量有2100公噸,實際使用量有1840公噸,而市府自訂的標準承諾減量40%的使用量, 因此依法每年的使用量應減量至1104公噸,而非現行市府承諾的1600萬,降幅由原本的735萬減低到500萬,相差200餘萬。   圖: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