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燃煤許可展延案,明(9)日要在台中市議會舉行聽證會,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今(8)日表示,決定再祭出「第3次加嚴排放標準」訂定,年底前完成法制程序後,要求中火自公告日起4年內改善設備,達到燃煤減排5成以上目標,這將是全國最嚴格燃煤排放標準。

台中火力發電廠是世界規模第二大燃煤電廠,也是中部地區最大固定汙染源。環保局表示,台中市是最善用自治法規管制空汙的地方政府,其中,針對電力業的管制法規更一直扮演領頭羊角色。88年訂定第一次電力設施加嚴標準後,再歷經第二次加嚴,促使中火硫氧化物排放量由87年7萬9526公噸/年降至105年1萬5155公噸/年,減幅達81%;氮氧化物則由87年4萬5639公噸/年降至105年2萬1615公噸/年,減幅達53%。

環保局表示,汙染防制設備日異月新,透過專家學者諮詢會議討論,認為中火既有燃煤機組只要增設高效能最新技術的空汙防制設備,可達到接近燃氣發電機組的空汙減排標準;因此,市府除已要求中火提前於2023年完成新建11、12號燃氣機組,比原訂期程快2年,取代老舊的第1至4號燃煤機組,並藉由大減中火生煤許可量500萬噸,相當於2部燃煤機組用煤量,從源頭減量,創下台中縣市政府的管制空前紀錄。

此次,市府決定再推動第3次加嚴標準訂定,督促中火加速能源轉型之餘,更應加速既存燃煤機組設備更新的腳步,讓排放的汙染物降至最低標準。

環保局長白智榮指出,市府參考國際最新空汙防制技術與排放標準,宣布啟動第3次加嚴標準的研訂。目標督促中火於公告日起4年內完成改善,屆時中火既有燃煤機組空汙排放量將降到接近燃氣機組的排放標準,包括粒狀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的減排比例都將達5成以上,相當於減少3根煙囪的汙染排放量,有助於台中空品進一步提升。

環保局重申,市府嚴管中火的立場不曾改變,加速改善空品更是核心目標,這3年來市府積極推動86項空汙管制措施,讓台中空品已有明顯改善,根據環保署空品測站數據顯示,台中PM2.5年均濃度已由103年每立方公尺27微克,降低到105年的22.8微克,106年平均值則再降到20.2微克,距離國家標準15微克,僅剩關鍵5微克,未來將持續努力,捍衛市民呼吸權利。